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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破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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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海闹出来的那场风波已经过去了,他孤身救主,毫不畏死的忠义与悍勇也在一夜之间响遍全城。

    除了被变幻成多个版本的传奇依旧流传在街头巷尾的小流子们口中之外,这个事情带来的影响,仿佛已经日趋一日地消散。

    但是,我的心却从来不曾有半分的平静下来。

    自从大海拒绝与我一起走出桑拿房,以及险儿拒绝听从我的话放弃大海,而选择同生共死对抗强敌的那一刻起。

    我就不再平静。

    很多年前,我就已经明白了,险儿绝对是一个有着强烈人格魅力的人。

    他直接、果敢、英俊、干练、敏锐少言、恩怨分明,敢作敢当。他的身上,几乎有着一个传奇性人物所应该拥有的一切鲜明特征。

    浴场那晚之后,我更是很多次地听到手下兄弟们对于险儿的夸赞,以及他们有意无意之间面对险儿时,所流露出的那种崇拜眼神。

    每次面对这些,我就像是一个阴暗丑陋的窥阴癖者,待在一旁,貌似无意,却又默默看到了眼里,记在了心头,没有人知,没有人晓。

    其实,我并不嫉妒。

    上位者,永远不能去嫉妒手下人取得的成就,相反,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自豪。因为,他们所有的成功,其实都是在为你的王座铺上一块块红毯。

    如果连这点心胸都没有,那你也配不上拥有任何手下。

    但是,有一种成功是例外的,是绝对不能被接受的。

    那就是,手下人的成功来自于对上位者所拥有的权威的挑战。

    大海是有意,险儿是无心,但在那一夜,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挑战了我。

    这一点,的确让我一度感到有些如鲠在喉。

    当然,光凭这件事,还不足以让我做出日后那个引起了轩然大波的错误决定。

    真正让我做错的根源在于一句话。

    险儿在大海事件之后,专门找到我,给我说的一句话,无头无尾,我和他却都能够心知肚明的一句话。

    我很清楚地记得,他走到我的面前,看着我,有点羞涩,却又坚定,双眼炯炯有神,说:

    “莫要往心里去啊,弟兄,浴场里我没任何别的意思。大海对我有救命之恩,仅此而已。”

    我对他一笑,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我也看到了他的笑容,一如当初神人山上小庙中的他,纯洁、热切、真挚。

    可是,在我没有显露丝毫异端的外表之下,我却感受到了一种刻骨铭心的心寒。

    因为,险儿的这句话让我明白,他摸透了我,甚至连那些我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的内心,都已经被他完全摸透。

    跑路这两年,险儿确实也已经变了太多,他更加聪明,更加人情练达,更加世事通透,也更加可怕。

    我相信,唯一没有变过的,是他对于我的那份感情。

    险儿外面看起来冷若冰霜,但其实,他的心里有团火。一旦认定之后,就可以为你彻底燃烧。

    他是一个远远要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重视感情与义气的人。

    只是,他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我也变了。

    我已经不再喜欢被人看透,更不喜欢被人掌握,无论此人是谁,好意还是坏心。

    多年之后,我看了一部郭富城先生主演的电影,叫作《白银帝国》,里面他饰演一个年轻的家族掌门人,他想要提拔手下最为得力的一位邱姓管家来掌握家族的大权。

    但是,他那位心思九曲玲珑到可怕的父亲,却执意不允,他的父亲更加倾向于另外一位才能平平的手下掌权。

    郭富城饰演的那个角色问父亲,这样做的理由。

    老爷子说了这么一段话:

    “邱掌柜才高八斗,书香门第,有子,兄弟二人,如果什么都由他来做,这个家迟早就是他的了。功高震主啊!”

    这段话,我心有戚戚焉。

    而今事过多年,龃龉早消,我已经能够坦然面对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我们,以及我们之间的那些事。

    但是那些年,我还年轻,内心的高傲与自负,以及那几缕还残留在心底最深处的真诚,让我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内心有过这样的想法,我甚至连提都不想去提。

    可是不提,却又不得不做。

    于是,大权独揽,日益专横独断的我,在这样的心态之下,当我们兄弟中另外一个足可媲美险儿,堪当大哥之任的人归来之后。

    纵有小二爷的大力劝阻,我却依然固执地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制衡。

    当时的我,只是想要让越来越锋芒毕露的险儿手中的权力受到制约与平衡,然后在这样的平衡当中找到属于我个人的安全感。

    可我却浑然忘却了,公元一九九七年,六个青涩少年在小庙中的誓言:

    “同生共死,贵贱相随!”

    当权谋出现在情感中,情感就绝对不可能再单纯。

    这,就是那个几乎让我们兄弟分崩离析的大错起源。

    在我的家乡,那个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江湖,让我尝尽了酸甜苦辣,也感受到了意气风发的城市,有着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白天,表情麻木,行色匆匆的路人;皱纹如刻,身形佝偻的小贩;嚣张跋扈,面目可憎的流子;装腔作势,鱼肉一方的当权者;衣着暴露,媚视烟行的可疑女人;街头飘扬的白色塑料袋;巷尾病态猥琐的吸毒者;污迹横流的菜市场;冲天而起的工业污气;浑浊发臭的小河水;随处可见的不公,触手能及的剥夺……

    世态的丑陋在阳光下表露无疑。

    可是一到了晚上,这座城市变了,变得如同海市蜃楼般的梦幻妖娆。

    杯来盏往的谈笑;半推半就的调情;迷幻的七彩灯;震耳的音乐声;广告画上的绝世尤物;中心广场五色斑斓的喷泉;忙碌的的士司机面上克制不住的笑意;寻找乐子的上班族轻狂放肆的歌声……

    每个人都表露出最为真实的欲望,享受着醉生梦死的快感,享乐到死的态度随着汗水一起从人们的毛孔里散发出来,然后再伴随着烟熏火燎的铜臭味,挥发在这座城市上空每一毫厘的空气之中。

    一片歌舞升平,盛世豪景。

    这种夜是美丽的,美丽到让人窒息,让人的思考同样窒息。

    白天的丑陋,世间的血泪都已经在霓虹的闪烁中消失无踪,剩下的只是无边夜色,以及一座在夜色中光芒夺目的不夜之城。

    这样的美丽夜色中,无数段悲欢情仇,生离死别的故事接二连三的上演,真实且平凡。

    “胡钦”。

    一声似有似无,缥缈之极的轻喊让我从最静谧的深渊中突然醒来,带着浑身的冷汗。

    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处,下意识想要寻找那个喊声的来源,却发现,周围只是一片黯无声息,口干舌燥的感觉袭来,脑袋就好像是被人打过一棒般又昏又沉。翻身想要下床找水,却一不小心碰到了身旁一个温暖的胴体。

    扭头看去,是那个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爱着,又是否爱过,却陪在我身边已经很久的女人。

    美丽的相貌在熟睡中如同婴孩,恬静祥和。

    看着被我掀开的那片被子下方,露出的胸前一抹白皙如雪,听着她绵长悠远的呼吸,刹那间,我很想拥她入怀,就那样简单地抱着,让她火热的身躯挤着我,挤去空调吹不走的几缕冰寒。

    就像当年也曾搂在怀中的另外那个女孩,就这样一直到地老天荒。

    但是,我没有,纵然那样痴痴望了良久良久,我却还是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自从君的离弃之后,我找过很多女人,可是,除了单纯而原始的反复机械式活塞运动之外,我好像已经彻底忘掉了那种相偎相拥的感觉。

    那种感觉已经太陌生,陌生得让我不敢触碰,我怕察觉到自己的软弱与不堪。

    抬头看去,正对床头的窗户外面,万家灯火透射进来,替昏暗的房间笼上了一层晦涩的光芒,我坐在光芒之外。

    前一晚狂欢的片段随着酒气一起涌上心头。

    我尽量轻缓地走下床,端着一杯水,来到了窗前。

    看着窗外景色,迟钝的神经花费了很大力气之后,才辨别出自己身在本市一家著名宾馆。

    将窗户打开了一条缝,寒冷的空气扑面而至,随着空气一起传来的,还有一曲不知道哪个地方正在播放的“茉莉花”。

    清甜空灵的旋律仿佛一个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俏皮精灵,有一下没一下,跳跃着进入了我的耳朵。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丫,又香又白人人夸,让我来将你摘下,送给别人家。茉莉花呀茉莉花……”

    这是一首平日听过无数遍,并没有太多感觉的歌曲。但是那一刻,深埋在心底的回忆,却在旋律的勾引之下猝不及防地汹涌而来,我突然就想起了元伯。

    他如果活着,多好!

    死一般厚重的寂静中,手机的震动响起,所有的黯然和心酸都在一瞬间消褪无踪,在床上女孩翻动身体的响声中,我打开了机盖。

    蔚蓝色的光幕上显出了一行字:

    醒来没有,马上回电,有事找你!龙袍。

    无可奈何地叹出一口气,我按下了拨出键。

    江湖。

    江湖无涯,人世罔极,永永远远徘徊于无涯罔极之江湖人世间,我已甩不掉,躲不开。

    那些花儿,亦不会再为我怒放。

    胡钦,如同是一个活在与众生颠倒的世界当中的怪胎,迎着这样动人的夜色再次醒来。

    “喂,醒来哒?!哈哈哈,听说你昨天和小宝他们玩得蛮嗨啊。抱着小宝、元英他们几个的马子往死里啃,你真不要脸啊!我就不晓得你屋里小茹当时看到了怎么想,晚上回去了未必没有要你跪搓衣板?”

    电话刚一接通,龙袍一如既往浑厚豪爽的声音立马传了过来,那些我在昨夜醉而忘形的片段也随着他的贱搞调笑声一一浮现眼前。

    流子也是有自尊的!

    面红耳赤之下,我气急败坏地对着电话大声吼道:

    “少放屁,脑壳疼得很!什么卵事,快点讲!”

    “哈哈哈,还怕丑啊!现在和老子怕丑,你昨天不怕丑,你居然还说要和元英喊的那个女伢儿结婚。老子真是服了你的箍!天下第一骚人。”

    我很想变成机器猫,因为那样的话,我的口袋中会有一扇任意门。然后,我就可以马上出现在大嘴巴的元英面前,一把掐死他!

    “大哥,讲正事要不要得?”

    “哈哈哈哈哈哈哈。廖哥都晓得哒,廖哥说他帮你当证婚人。哈哈哈哈,老子忍了一天,不是听小二爷说你喝醉了还在睡觉,早给你打电话哒。哈哈哈哈哈……”

    在我决绝如铁的沉默中,龙袍那种伤及到他人灵魂的笑声终于缓缓平息了下来:

    “胡钦,你前几天给我说的和尚那件事,有点路子了!”

    闻言心头顿时一紧,再也顾不上谈笑,我用极快的速度问道:

    “怎样?”

    浴场事件之后的这段日子里面,我和我的兄弟始终都在做着全力反击的一切准备。

    和尚针对我们的行动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他居然一天之内分别想要绑走我、险儿、小二爷三人,最后还几乎把我们逼到了有死无生的绝路。

    如果不是廖光惠的高明手腕,我现在已经完了。

    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于公于私,我都已经别无选择,既然已经接受了做枪的命运,那我至少也要做一把寒光四射,横扫千军的利枪。

    横扫和尚,最好的办法就是堵死他的财路,清光他搬坨子的生意,永绝后患。廖老板私下给我说,如果我有这个能力,他全力支持。

    而且,这也是唯一能够让我快速聚财的方法。财力上涨,势力也会上涨。只有这样,也许我还能在这场战争中寻得一线生机。

    可是,做搬坨子生意,向来就是安全第一。客源是知根知底的熟客,地点也基本全是与世隔绝的荒野,沿途所有道路都有人把守放哨。

    想要在这样周密的布置下,扫荡掉一个根深蒂固经营多年的场子,然后全身而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了很久之后,我和小二爷、险儿、地儿四个人一致认为,要想彻底扫掉和尚的场子,机会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出发之前。

    只有在还没正式开赌,等待客人集合,一起赶往搬坨子地点之前的这段时间,防范措施才不是那么严密,我们也才有可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出现在和尚兄弟的面前。

    可按照规矩来说,出发之前集合的这个地点,也是绝对保密的。通常都是赌场老板在安排好一切之后,提前几个小时才通知客人,而且无论是谁,过时不候。

    在此之前,知道这个地点的很可能就只有和尚兄弟两人。

    要如何才能摸清这个地点?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曾经求助过龙袍、海燕,甚至廖光惠。

    现在,消息终于传到。

    在龙袍接下来的述说中,我的心狂跳了起来。

    很久之前,在我们兄弟的生活圈子中,曾经出现过一个女人,她的出现,差一点让我兄弟四分五裂,让九镇六帅的名号一去不返。

    虽然她最终并没有做到,却还是引出了不小的麻烦。

    橙橙离开小二爷之后,就跟在了吴总身边。

    她没有理由帮着外人来办自己的男朋友,何况,这个外人还是与她有过旧怨的胡钦。

    但是人之一生,峰回路转,前面种下的因,后头会接下什么样的果。何人又能看得明,道得清?

    当初,我和茄子在宵夜街遇到橙橙一行,并且被他们痛打一顿的时候,我们双方都绝对不会想到,日后有一天,彼此居然还能成为合作伙伴。

    从那往后,我也不曾再见过橙橙。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时光流转,也许我都会慢慢忘记这个烟视媚行的漂亮女子。

    但是现在,在命运这位伟大编剧的创作下,她却再一次登上舞台,并且在由我和和尚主演的这部戏中,扮演了一个承上启下,非常重要的角色。

    橙橙刚刚认识小二爷的时候,她是王朝夜总会里面的妈咪。

    看这本书的人里面,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去过夜总会,都在夜总会里面点过小姐,也曾对那些千娇百媚,风姿绰约的妈咪们垂涎欲滴。

    但是,真正能够与这些妈咪共赴巫山,一偿夙愿的人肯定不会很多。

    因为,妈咪不是小姐,她的收入是靠小姐出卖身体的分成,小姐的收入才是客人口袋里的钱。所以,就算是某个妈咪心甘情愿,也绝对不能去明目张胆地抢小姐的饭碗。

    就像是售楼小姐虽然可以带自己一起卖,却不能不卖楼,光卖自己一样的道理。

    这是行规。

    只不过,妈咪也是人,她也有七情六欲,她也希望回家有个暖和的被窝。

    她们当然也就有自己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