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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泉村帮的约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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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就要来了。

    街道上的行人日益稀少,说话开始冒出白气,手脚不动就会变得冰凉,一切都在提示着人们,这是一个适合蛰伏的季节。

    但就在这个季节里,一些蛰伏已久的恩怨,却到了解决的时候。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七号,那天很冷,我之所以能够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君。她跳舞时,扭到了脚踝,那天是我第一次光明正大去她家接她上学,就在她家楼下等她的时候,我看见了屋檐上的白色寒霜。

    红杰要办我们的消息,在学校里面已经风传好几天了。起初,只是大脑壳手底的几个人在说。然后,徐海波找到了武晟,接着陈曦又满脸关切地告诉了我,最后,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连君都听说了。

    不过,在今天之前,传言还仅仅只是一个传言,虽然每个人都说得有根有据,言之凿凿,但没有一个人能够拿出确实的证据,起码,红杰到现在都还没有找过我们兄弟当中的任何一位。

    直到第二堂课的课间。当时,我和险儿、地儿三个人在楼顶平台上抽烟,通过和大脑壳的一战之后,这里已经正式成为了我们的地盘。

    康杰突然跑上来,支支吾吾地告诉我,大脑壳出院了,他刚才在操场上遇见了大脑壳。

    我不以为意,一个被我痛打过的人,一块让我拥有了今时今日在学校地位的踏脚石,就算出院了又能怎么样呢。

    没想到,还没等我们下楼,大脑壳就已经找了上来。

    虽然脸上的伤痕仍在,但是他一扫往日流于表面的嚣张,平和收敛地走到了我的跟前,甚至还率先开口对我打了个招呼,就像是碰巧遇见了一个关系谈不上多好,却也绝对不算坏的熟人一般。

    大脑壳一共只说了一句话,说完之后,还颇有礼貌地对我们所有人点点头,才转身走了下去。

    “胡钦,我大哥红杰让我给你带一句话,他的原话是:别说我以大欺小,我给你们一个公平的机会。明天晚上十点钟在九镇大桥桥下的草坪里,我和你们摆场,记着,多喊几个人,人少了,我怕把你们打死。还有,千万别跑。敢跑,就莫再回来。”

    这就是大脑壳说的唯一一句话。

    夜已经很深了,我躺在温暖的被窝里面,看着墙角的一处天花板,那块被潮气常年浸润的印迹,看起来就像是一条长着獠牙的黑鱼,丑陋而诡异。

    整整一天,我都在不断地回想着白天大脑壳对我说的那句话。

    大脑壳突然出现在平台时,我有些警觉,却并不害怕,甚至我还抱着“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的心态。

    可当他说完话,转身下楼之后,我的心情却完全不同了。从兄弟们相互对望的眼神之中,我看出了每个人的紧张和恐惧,甚至还有后悔。

    我们都意识到,刚刚神态安宁地站在我们面前说话的,实际上并不是那个愚蠢而狂妄的大脑壳,而是红杰,以及整个泉村帮。

    一场滔天大祸真的来了。

    无论人手、钱、势力,又或任何一切,我们都不是红杰的对手。

    凭红杰今时今日的江湖地位,他本不至于和我们这几个高中生认真,可他现在却已经认真了。千辛万苦混到这个份儿上的人,讲究的就是一个面子,既然话已经放了出来,就说明红杰一定会全力以赴把我们搞定。

    因为,比自降身价以大欺小更丢人的,就是以大欺小,还输了。

    当然,我们可以求助于三哥。

    但,如果在三哥已经多次帮忙,同时又再三警告的情况之下,我们兄弟还能够恬不知耻去求他的话,我们也就不是我们了。

    所以,白天当袁伟刚刚提出这个建议时,还没等我否决,小二爷和险儿就已经表态坚决反对。

    然后,我们抓耳挠腮,苦思冥想,也没有想出任何其他的办法。

    大祸临头的一刻,我们兄弟看起来却已是无路可退。

    也许,还有一条路,最后的一条路。

    我翻身下床,打开灯,走到衣柜旁,从一叠衣服的最底层拿出了一个塑料袋,袋子里面装着一件包裹成长条状的白色球衣,球衣上还带着很多早就已经干涸的血迹。

    打开衣服,裹在最里面的一把普通水果刀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水果刀上的血迹早已经被洗净,刀刃在头顶灯光的照耀之下闪闪生辉。

    这就是当初砍莫林两兄弟的时候,我所穿的衣服和所用的刀。

    事发后,母亲把它们丢到了垃圾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想法,我却悄悄捡起,收藏了下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再用它们,真的没有,我只是隐隐觉得,它们对我而言,并不是两样可以随意丢弃的废物。相反,它们代表着某种我虽然无法言表却又能够真切感受到的重大意义。

    白天的时候,简杰、康杰、周波、小敏他们得到消息之后,纷纷找到了我,都说明天会和我们一起去,兄弟一场,就要同生共死。

    我极为感动。其实这些人和我,关系本算不上太深,最多也只是意气相投,玩得来而已,这种大祸临头的重要时刻,他们不来,是人之本性,谁都说不出半点怨言,我也绝不会怪他们。

    可是,他们居然义气相助,无一例外地主动找上门来了。

    我发誓,只要能平安过此难关,从此之后,我胡钦对他们,必定荣辱与共,以命相交!

    可话说回来,现在的局势下,光有感动是没有任何用的,感动只会让我心里更难受。

    因为,在所有的兄弟里面,我是唯一一个真正拿过刀的人,我知道利刃在手的疯狂和后果。我比所有人都更清楚,无论是简杰、周波还是武晟、小二爷,假如明天他们真的跟我一起去了,面对着那么多真正拿过刀的对手,我们万万不会同生,只有共死。

    事情是我胡钦惹下来的,我有责任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钦儿,还没有睡啊?”

    外婆的询问声从对面的卧室传来,打断了我的沉思。

    “哦,马上睡了。”

    看着面前的刀和衣,我一咬牙,关上衣柜,用颤抖的双手把刀和衣重新包好,放进了书包。

    是的,我已经决定了,路既然只有一条,我就只有自己去走。

    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既然斗不过一帮拿刀的人,那么,明天,就让我和红杰单独做个了断吧。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八号,那天在九镇山区阴冷的冬日里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天空碧蓝,万里无云,空气也没有平日那么潮湿,干爽而澄明。

    九镇上的堂客婆婆们都趁着这个好天气,赶紧翻箱倒柜把家里所有的被褥衣物都一起拿出来,晾在了阳光之下。街道中,庭院里,男男女女们围坐一起,或是小赌怡情,或是闲话家常。

    一个温暖的艳阳天,一派平和的市井相。

    可是,有位我很喜欢的武侠作家,他的作品中写过一段话:“温暖而干燥的冬日,是个杀人的好天气,杀了人,血流在地上也干得快。我喜欢在这种天气杀人。”

    同样,这也是个打架的好天气。因为,打完架之后,血流出来也干得比较快。

    当大多数人都惬意而慵懒地享受着这个舒适到让人昏昏欲睡的艳阳天时,我却心如寒冰,准备着一个危险的计划。

    红杰的家住在九镇神人山的脚下。

    其实,那并不是他的家,那栋两层楼的洋房的真正主人是红杰的大哥,老鼠。

    老鼠在入狱之前,把所有的一切都托付给了当时依旧寂寂无名却忠心耿耿的小弟红杰,包括那栋房子。

    神人山位于九镇郊区,从红杰家走到镇上最近的一家饭馆都要十分钟左右的路程。

    据说老鼠很喜欢做饭,他还在的时候,几乎每顿都是自己在家做。

    可红杰并没有他大哥那样的爱好,他不会做饭。所以,只要在家,几乎每天晚上,红杰都会去神人山半山腰上的一家农家乐吃东西。

    去农家乐,要经过一段四五百米的山路,两旁树林密布,除开食客,没有路人。

    吃饭是一件比较私人化的事情,除了应酬之外,没有人吃饭的时候会前呼后拥带着大帮人一起。而且今晚,红杰肯定没有应酬,他和他的兄弟,要留着精力血气,好与我们摆场。

    不过,红杰万万不会想到的是,今天晚上虽然会有人流下鲜血,却并不会摆场。

    因为,几个小时之后,当红杰去吃饭的途中,他会在那段蜿蜒的山路上面看见我。

    这就是幼稚而愚蠢的我在思考了一晚之后,看见的唯一一条路,不归路。

    我没有给任何人说过,但是我已经决定要走。

    没想到,中午时分,武晟先找到了我。

    让武晟来的,是三哥。

    我们没有把事情告诉过三哥,可是三哥却依然知道了。

    他和红杰见了一面,给了红杰一千元钱,当作给大脑壳的赔偿,并且警告了红杰,说小朋友的矛盾就让小朋友自己去解决,红杰的身份插手不合规矩。

    红杰不肯要钱,红杰的意思是他的兄弟被打了,三哥身为局外之人,平白无故这样插手同样也不合规矩。

    三哥给了红杰一个简单的回答:“我义色就是规矩,你守不守?”

    很显然,红杰是个守规矩的人,他只能退出。

    接下来,三哥就找到了武晟,让他转告我们放学之后去找他一趟,并要我们先想想,今天晚上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不管是要家伙还是要人,到时候都可以告诉他。

    当武晟说完了一切之后,兄弟们都明显松了一口气,尤其是险儿,非常兴奋,跃跃欲试地想找三哥借一把枪玩玩。

    在我们交谈的过程里面,险儿始终在玩一个经常玩的小花招。

    他喜欢把一次性打火机的气灌在嘴里,含住之后,将火机凑到嘴巴边上点燃,然后再对着火苗一喷,嘴里就会冒出一大簇火焰。

    同样的花招,我们已经见过不下百次了,可这一次,却引起了小二爷的格外注意,令他激发出了一个异想天开,却又惊才绝艳的想法。

    三哥既然主动出面了,原本我也想趁着晚上吃饭的时候,干脆求三哥全盘接手,帮我们彻底解决问题。毕竟大脑壳的背后站着红杰,就算红杰顾忌三哥而退出了,可三哥能够暗中帮忙,难保红杰不会。最终事态发展起来,可大可小,三哥不直接出手,我还是有些没底。

    但当小二爷说出了他的计划之后,我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我们不再需要三哥的刀枪棍棒,也不需要三哥的人,更不需要三哥自己出手。

    因为,一个刺激的游戏,原本因为它的危险而不敢玩。可既然已经知道了结局是必赢,那为什么不让自己站在胜利的巅峰,而非要躲在别人的阴影之下呢?

    这把火,烧在险儿的手上,只是一个游戏。

    烧在小二爷的脑海里,却在九镇的江湖史上,烧出了一个流传至今的传奇。

    我们兄弟进入了高度的兴奋和紧张中,为晚上即将到来的一战,做起了所有准备。

    中午谈完之后,我们所有人都以各种理由向老师请了假或者直接逃了课,让武晟去通知三哥一些事情之后,我们剩下的人找齐了必备的工具,再一起穿过了十字路口和新码头、上下街,来到了九镇大桥的下面。

    九镇有一条很漂亮的母亲河,河水清澈明亮,水流平缓安静。渔夫们撑着竹篙,驾着渔船,船头蹲着一排排的水老鸭(鸬鹚),一声召唤,水老鸭就纷纷跳入了水中。片刻功夫,又都从水底冒出了头,渔夫一手抓住水老鸭胀得大大的脖子,另一只手从下往上顺着水老鸭的脖子那么轻轻地一撸,一条活蹦乱跳,银光闪闪的鱼就从水老鸭的嘴里跳将出来。

    这条母亲河的上面,在五十年代的时候,修了一座桥。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这座桥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只是桥而已。

    但是对于九镇乃至全市范围的江湖人而言,这座桥却不仅仅只是一座桥了,它代表了太多,堪称是道上人的一块圣地。

    某种意义上,“我是从桥上混出来的”这句话,甚至成为了身份和势力的代表。